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告


发布时间:2021-08-11 19:20:26    浏览:1545次    编辑:郓城一中






新冠病毒“德尔塔变异株目前已在130多个国家和地区流行,成为全球新冠大流行的主要病毒株,该毒株具有传播速度快、体内复制快、转阴时间长等特点当前,国内多地出现局部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持全县发展稳定大局,经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现就加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社区网格化管理

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入郓返郓人员其本人、亲属或单位应于抵达目的地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居)申报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信息。

二、分类落实健康管理

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郓,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郓,如确需出行,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14天内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入郓返郓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结束前开展1次抗体检测。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人员及菏泽市外需入郓返郓的,须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抵达后进行1次免费检测。

三、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全县所有村庄、社区、物业小区以及宾馆、饭店、商超、工厂企业、建筑工地、交通场站、农贸市场、药店、银行、医疗机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场所设立哨点、门岗,对进入人员查验健康码、个人行程、疫苗接种情况,并严格落实戴口罩、一米线、测体温。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对涉及政府部门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涉及个体企业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立即关停;涉及个人的,从严落实治安处罚。

四、禁止承接群众聚集性餐饮活动

餐饮单位要严格控制用餐人员数量,减半、隔座就餐,避免人员过度聚集,不允许在密闭场所内举行人员聚集性典礼活动,50人以上的聚集性就餐一律取消(无论饭店大小,含地摊、小吃、烧烤),禁止商超举办促销活动,红白事聚餐严控规模(不能超过50人聚集),50人以下的聚集性就餐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消毒通风、测温验码、佩戴口罩、安全距离等各项防控措施,举办方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提前三天向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报举办地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同意后方可举行。餐饮经营单位如违反规定承接50人以上聚集性就餐的,一律予以关停。

五、做好药品零售经营单位信息登记

药店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药四类药品必须实名登记,并及时上报信息。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顾客必须做好姓名、性别、体温、身份证号、手机号、居住地址等信息的登记,留存信息,劝导其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向登记地社区或村委会进行电话报告。

六、持续关注疫情动态,审慎安排出行

非必要不离郓。确需出行的,出行前利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等官方媒体软件,查看目的地、途经地等风险等级。如非必要,广大居民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要前往有病例报告的地区。

七、加强个人防范,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个人和家人的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嗅觉障碍、轻度肌肉酸疼等症状,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郓城县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




来源:郓城政事